第三,房地产调控,高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调整,会减少投资拉动的动力。
以历史的眼光来看,既有自身原因,也有体制原因,他们很悲哀,很无奈,也很悲壮。近年来,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增长很快,民间资本积累也很快。
未来,高利贷危机可能面临两种前景:短期来看,政府会出手,各地监管部门会进一步强化对信贷和资金流向的监管。可见,救与不救,绝非空谈道义那么简单。但实际上,理论界对是否放松货币政策也有很大分歧。但实际上,这两个层次的问题很难区分,往往是交织在一起。长期来看,全球金融危机以后,主要经济体都在调整内部经济结构,对外经济政策趋于保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发生逆转,其深度和广度已远不及此前,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的动力将主要来自于国内改革。
当然,很多经济学家会反对救助,同时,社会各界要求金融体制改革的呼声会很强。高利贷危机可以看做是以温州企业为代表的中国民营企业和以鄂尔多斯为代表的资源型地区从产业资本转向金融资本第一次跳跃的失败。更需指出的是,民间借贷风险高企是当前利率管制、市场准入管制等二元金融市场结构下出现的一种制度套利交易。
诸多证据显示,当前流动性过剩与正规金融系统流动性压抑并行不悖,主要源自存款—通货和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持续下降央行尽管名义上拥有印钞权但却无法随意创造基础货币,其更多的是为盘活银行的存量资产提供流动性支撑,如美联储通过定量宽松等行使最后贷款人功能。坦率地说,个别中小企业主选择欠债跑路和跳楼等个案确实具有震撼效应,但仅借片断现象就给民间借贷市场贴上风险失范的标签,无形中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诸多证据显示,当前流动性过剩与正规金融系统流动性压抑并行不悖,主要源自存款—通货和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持续下降。
一句话,人们对金融市场的信心源自人们对制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信心,来自人们对金融制度规范下金融市场风险可管控的信心,缺乏这两个根本信心的支撑,任何信心的传递都是隔靴搔痒。由此可见,当前利率和市场准入管制下的国内金融体系,最终的结果是正规金融机构被边缘化,而大量金融资源雪藏于民间市场却无法获得司法等制度保护,导致更多的融资需求涌入民间市场(民间借贷只是一种传统形式,民间PE和VC等新民间融资工具发展更为迅速),而提高民间市场风险烈度。
同样即便央行采取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之方式减缓银行的流动性压抑,那么这些从央行账户回到银行的流动性也不一定会提高银行系统存款—通货比重,市场最终使正规金融系统回归至较低存款—通货比率。但在某种程度上是个货币幻觉。殊不知,若在基准利率偏离市场均衡之状况下,央行敞口向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那么最终导致的必将是存款—通货比率的加速下降,货币乘数的萎靡,即利率的扭曲使金融机构从央行获得的流动性最终大部分被私人部门雪藏,因为私人部门预期若更多高能货币通过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变成银行流动性,通胀将更大,储蓄更不划算。而目前央行设定的基准利率并非是市场自利博弈所形成的均衡利率,而是政策博弈下的均衡利率,很难有效覆盖大部分资产的风险。
最近,整体市场流动性过剩而银行系统持续遭遇流动性紧俏,反映日益扩散的金融脱媒将导致正规金融系统在竞争中趋向劣势。从目前舆论报道看,温州89%的家庭和59%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确隐藏着巨大的骨牌效应,如仅9月份以来温州就有25人或欠债跑路或跳楼,而欠债者选择跑路和跳楼等极端手段而非合法申请破产保护,令人慨叹正规制度体系对民间市场鞭长莫及。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国有银行与国企间的闭环式循环组合不会出现信贷创造压抑,但实际上这对任何所有权的银行都是存在的。当然,当前民间市场暴露出的高风险烈度,并非意味着民间市场风险敞口远高于正规金融系统。
这使得即便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最高四倍于基准利率,但剔除通胀、风险补偿和融资成本等费用后,小额贷款公司很难获得与风险对等的收益,从而致使小额贷款公司等难以有效替代民间融资市场之功能。一则储蓄负利率下,国有银行同样难以避免储户对高能货币雪藏,一则这牵涉到国有银行与国企竞争经济金融资源主导权的利益博弈,向国企以低利率新增贷款意味着银行对资源的主导权被削弱,即自身招揽风险而无法获得风险对应的收益。
毕竟,在目前通胀水平下,银行存量生息贷款不仅不会给其带来收益,反而使其利益受损。国庆假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浙江考察传送信心,浙江省政府展开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帮扶中小企业脱困,同时,最高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司法解释对资不抵债案件标准的认定,这一系列动向预示一场针对中小企业破产风险的运动式救济即将拉开帷幕。
存款—通货比率的下降是储蓄实际负收益所带来的金融脱媒,即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相当一部分高能货币为私人部门雪藏于民间市场,导致正规金融系统信用创造下降,抑或货币乘数走弱,从而致使银行出现流动性压抑,并被迫变相高息揽储和部分存量贷款变现。近期中小企业主欠债跑路被人们以潮来形容,反映出民间金融市场的惊恐,而超乎预期的民企倒闭潮引发了高层的关注。在民间市场借贷双方自愿的意思自治下,民间借贷利率高企的主要缘由是民间市场的高风险所对应的高溢价,即民间借贷双方所达成的高利率是民间市场风险出清的结果——只有在其利率能够覆盖风险的情况下,才能产生交易,否则交易失败,民间借贷市场也就会因贷款人风险得不到有效补偿和管控而萎靡。而民间借贷高利率,一则源自民间市场服务的借款主体具有较高风险,致使正规金融系统无法识辨和管控而不愿为其提供服务等,一则民间借贷是灰色交易,无法获得正规司法等制度体系的保护,导致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上升。因此,当前民间市场确实暴露出足以令人警惕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并非是基于民间借贷之身份,而是当前亟待矫正的制度风险。事实上,民间金融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本质不在高利贷本身。
如当前传闻银行房贷酝酿优惠利率取消等就反映银行流动性逼仄之严峻。更需指出的是,民间借贷风险高企是当前利率管制、市场准入管制等二元金融市场结构下出现的一种制度套利交易。
殊不知,正规金融系统的基准利率与民间市场的高利率补偿所内含的巨额制度套利空间,客观上纾缓了民间借贷的风险,逆向激励正规金融机构冒险。当然,持续高企的外汇占款和央行再贴现等操作,理论上可为正规金融机构提供无限流动性供给。
唯有推进利率市场化、市场准入制度等改革,消除因制度导致的金融二元格局,多层次金融体系才会有效构建,民间市场和正规金融市场的风险敞口才会处于可管理状态。事实上,正规金融系统的风险敞口并不亚于民间市场,这不仅反映在1990年代至今正规金融系统数万亿显性不良资产的剥离,以及当前金融系统依赖外延式融资(股市融资)的粗放式扩张,而且当前银行系统基于偏离均衡状态的利率拥有的大量风险资产面临着风险敞口实际有效覆盖度不足之考验。
原因很简单,依据管制利率新增的风险资产,增加的是银行风险敞口而非收益。单凭运动式围堵和意在规范的招安,很难根除民间市场的生存土壤,即把部分民间融资机构纳入正规金融系统只是改变了这些民间金融系统的运作形态,而不能根除民间融资市场的需求生态,大量中小企业还不得不借助民间市场获得融资拓疆扩土。进入专题: 温州借贷危机 。具体而言,当前不论是银行系统,还是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其定价都是参考管制下的基准利率浮动,如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四倍。
不仅如此,在市场利率扭曲和风险偏好高企下,银行系统自身也缺乏信用创新之积极性。为此,不难理解近年来虽然管理层基于顶层设计开发乡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面向中小企业的结构化金融系统安排,却不仅无法替代民间市场,反而有包括银行在内的部分金融机构也染指民间借贷业务
已讨论多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大门终于打开了。因此,这几个经济发达的省市自行发债,更主要是通过这种试点取得经验后对国内地方财政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些还不是《办法》所面临的问题中最为重要的方面。特别是2008年9月美国金融危机之后,这种观念更是深入到每个政府官员的头脑中。
如果不能在债务第一波高峰来临之前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务,那很可能地方政府不少在建项目资金突然断流,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潜藏的巨大风险完全暴露出来,从而引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及中国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等。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化解其风险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化解方式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来保证,否则,它或将制造另外一波金融风险。据查,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11万亿元的贷款,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将其考虑在到期偿还的范围内。如果这种债券发行由中央财政担保,那么地方政府把这种发债额度使用到极致是必然的。
很清楚,如果地方政府粗放型的城市化经营理念不改变,或整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低效率现象不扭转,那么,仅仅依靠地方债风险控制机制的制衡是无济于事的。(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进入专题: 地方债 财政体制改革 。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风险管理与制衡配套机制,保证地方政府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有效运行。可见,地方政府债自主发行不仅在于试点,更重要的是要借此东风着手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并由此真正建立起公共财政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这样,不仅当地GDP上去了,政府官员的业绩上去了,而且也给这些官员提供了巨大的寻租空间。对于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有人认为关键在于控制风险,避免地方官员在获得发债权之后,不计风险和后果,滥用发债权。